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现发布2026年“材料与化工085600(不区分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实施细则,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要求符合教育部划定的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学科专业及专业要求
1.调剂学科专业
专业名称(代码) |
专业领域(代码) |
学习方式 |
拟接收 调剂生人数 |
材料与化工(0856) |
材料与化工(085600) 不区分专业领域 |
全日制 |
18 |
2.调剂学科专业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
3.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接收调剂的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为准。
三、调剂遴选规则
1.符合调剂要求的意向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在调剂系统备注栏中如实填写(CET-4成绩、CET-6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可反映考生学习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我院将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学业知识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院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我院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遴选调剂考生将按照初试总分和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1.5,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报考考生将统一参加复试,之后将根据排名依次录取。
四、复试审核材料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以下复试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 3)扫描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4)扫描件。
(5)符合加分政策及其他享受照顾政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提供立功表彰证明材料,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
①已修过所报考专业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7)体现个人学习科研能力的佐证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的复印件等,应与调剂说明填写的相关成果对应)。
注意:请考生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材料与化工+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并将该文件在网络远程复试演练之前发送至邮箱342231741@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材料与化工+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并于复试演练前一天模拟上传文件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了复试演练做准备),复试演练完成后正式复试前再次将文件正式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上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暂时无法提供的,可由考生作出承诺,并于复试成绩和录取意见公布后7日内提交,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程序
(一)我院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根据我院公布的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于3月27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我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实行差额调剂复试,根据上文调剂遴选规则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在调剂服务系统上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经学院沟通后,仍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
(三)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等复试安排,未入选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在此期间我院均不办理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调剂志愿将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网上“待录取”确认,经学院沟通后,仍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处理。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院拟录取,一律不予解锁,拟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六)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调剂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主平台,(考生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腾讯会议系统为备用系统(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好相关软件。
3、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复试流程、考生机位要求、复试场所等具体要求详见《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考生版)》(附件5)。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复试前按复试小组通知要求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演练,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我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反映,自觉服从缓考、重考等安排。联系人:黄老师(15860671891),彭老师(13599838920)。
七、调剂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情况表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思想品德考核 |
线上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外语听说能力 (英语自我介绍) |
10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40 |
专业素质和能力 (材料科学基础相关专业知识) |
50 |
注:复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全部内容均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我院将在考官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留档备查。
3、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到宁德师范学院东侨校区线下参加加试专业课,具体时间由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发布。加试专业课为:(1)《无机及分析》(参考书目信息:《无机及分析化学》(第 3 版),主编:许兴友、许冬冬,刘英红,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3.07);(2)《材料性能学》(参考书目信息:《材料性能学》(第 3 版),主编:付华、张光磊、李洪义,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4.06)。
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初试、调剂复试成绩权重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百分制)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均含政策性加分。
九、录取办法
1. 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若还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高分者,如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由招生学院再次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2. 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备注: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广大考生应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4. 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经审批后正式公布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十、其他
1.本实施细则依据《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s://yjsc.ndnu.edu.cn/info/1092/1286.htm)要求制定。获拟录取资格后的体检、调档,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其政策为准。
3.学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求实楼CD405。
4.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15860671891;邮箱:342231741@qq.com
学院监督电话:13599838920;邮箱:24276257@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宁德师范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6年4月1日
附件:
1.宁德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宁德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
3.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5.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考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