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宁德师范学院“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3年12月05日 08:55  点击:[]

各单位:

为了发挥我校优势,切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我校优势为地方服务,学校决定开展宁德师范学院“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围绕我省三大主导产业、宁德市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根据产业发展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迫切需求,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与化工、现代农业、海洋与渔业、生物及医药、资源与环境等七大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遴选一批科技创新与转化项目,产出一批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为我省、我市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提供有效的支持与服务。

(二)经济文化建设与创新项目。针对“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遴选确定一批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重大项目,产出一批推动改革和创新的研究成果,为各级政府提供一批有重要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同时,以闽东文化特色传统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文地理优势,围绕宁德地区特色文化,遴选一批文化传承与创新项目,推动具有宁德特色的文化创新,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辐射性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优秀文化品牌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紧扣“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具有明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填写《宁德师范学院“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专项课题项目申请书》;

3、将纸质一式三份于2013年12月20日前上交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科研处邮箱ndsykyc@126.com;

4、基础理论研究及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联系的项目不予受理;

5、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三、项目审批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确认立项项目。

社科类:1-2万/项;科技类:2-4万/项。

四、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审批

项目经学校审定后下达。

2、检查与验收

“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专项课题的项目期中执行情况由校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

“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专项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且加标注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3-5篇的系列论文,或完成2万字以上的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验收。

3、“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专项课题经费参照校级科研项目的要求管理。“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专项课题成果应标注:宁德师范学院“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专项课题(编号)。

附件:宁德师范学院“服务宁德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下载中心)

宁德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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