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拟对谢秀琴等4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因拟退学处理的相关通知无法通过“本人面签”、“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谢秀琴,2010级化学教育专业,学号:2010061206。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陈晓东,2011级应用化学专业,学号:B2011062211。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戴伟国,2012级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号:2012062113。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何恩辉,2018级应用化学专业,学号:20180402217。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宁师院[2017]76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学校拟对以上学生作出退学的处理。
如以上学生或其代理人对此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对学校拟退学的相关处理无异议。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13599817236
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11429721@qq.com
联系人:黄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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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