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2年11月16日 09:11  点击:[]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程序,依据《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宁师院教[2022]17号)精神,为保障化学与材料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化学与材料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工作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院校师生监督。

2.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学院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一次可填报两个转入志愿专业。未按规定时间申请的,不得补报。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陈  峰

成 员:游东宏、孙壮桥、黄晓辉、王颖、黄仁昆、胡晓静、赵文昌、林辉、王佳伟、张正清、当年转专业年级的辅导员(陈思企、郑锦涛)

备注:领导小组成员若遇职务变动,由相应的继任人员自然替任,不再另行发文。

三、转专业接收比例

化学与材料学院跨专业转入人数均不超过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退役复学、复学无后续专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不受转入比例限制。

四、转专业条件

1.各专业申请转入我院专业学生的转入条件符合《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2.专业学生的高考选科科目:转入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的高考选科中必须含有“化学”,转入其他专业不受限;

3.入学体检符合转入专业招生条件;

4.所学专业无不及格课程;

5.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50%;

6.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7.符合转入我院所有专业学生均需要参加面试,各专业转入人数:面试学生人数≤1:3。

五、考核办法和流程

1.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流程: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相结合。

个人陈述:时间5分钟,学生首先简要做自我介绍,阐述自身对转入专业的原因及专业设想,陈述自身对转入专业所具有的潜质或突出成绩、爱好、特长等。

现场问答:时间5-10分钟,学生根据考核小组专家成员的提问回答问题。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表现,独立给出相应的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计算平均分,具体查看“附件一《化学与材料院本科学生转专业面试评分标准》。

2.转入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转入计划数。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如排名位列计划数的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或加试进行区分。

3.优先接收第一志愿学生,转入专业在接收第一志愿学生尚有剩余转入容量的,可按考核排名接收因第一志愿专业不符合条件及考核不通过,但符合第二志愿专业转入条件的学生。该类学生仍需参加面试,流程如第一志愿学生一样。

六、特长转专业条件及考核办法

对于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且申请转入该专业的,由化学与材料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特长相关材料是否属实以及是否确属于拟转入专业领域进行鉴定后,再经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确认并同意后方能进入转专业考核流程。考核流程见第五点第一款之规定。

七、公示与审核

考核结果经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

八、咨询方式

1.咨询地点:求实楼CD409、CD407。

2.咨询电话:张老师 15159372150、林老师:18750355595。

九、附则

无论转专业工作是否已经结束,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细则由化学与材料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宁德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宁师院教[2022]17号)文件执行。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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