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程序,学校研究决定拟聘李敏博士,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公示电话:
化学与材料学院:18859313525
人事处:0593-2565503
宁德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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